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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:防水卷材等17类工业产品实施『先证后核』行政审批程序

发布时间:2021-05-01

导语

从浙江省质监局获悉,自8月1日起,浙江省对建筑防水卷材等17类工业产品实施“先证后核”行政审批程序。只要企业做出符合生产许可证发证全部要求的承诺,质监部门当场发放生产许可证,再通过证后监督的形式对获证企业进行核查,实现审批效率提升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审批新模式。

根据国务院《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》,质检总局明确浙江省为第一批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的6个省市之一。浙江省早在2014年就在绍兴、湖州开展省级发证“先证后核”试点,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,浙江省局根据浙江省“最多跑一次”的改革精神,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“先证后核”简化审批程序改革。

按照审批流程优、取证时限短的生产许可证管理模式,浙江在“先证”审批程序上,很大限度方便企业申报。推行在线预先服务指导制度,帮助企业完备申报材料,提高申报准确率;全面实施电子化和无纸化网上申报,积极推行移动终端模式下的网上申报,实现企业“足不出户”即可申报;实行申报材料“一单一书”制。快速做出许可决定并送达。经形式审查,材料符合要求的,自企业申报到审批机关做出决定,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;利用快递送达,实现企业“足不出户”即可拿证。浙江还将逐步实行生产许可电子证书。按照质检总局制定的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格式规范,向企业颁发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证书,也可以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颁发纸制证书;在质检总局未明确电子证书格式规范前,浙江省局先在省发证书上授权使用电子印章。

根据工作要求,通过“先证”审批程序取证的企业,行政审批部门在其获证后一个月内要完成现场审查,确保许可工作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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